《江口沉银历史文献汇编·学术研究卷》:
没有寻宝电影中的主人公那样的博学多才,在盗掘“张献忠宝藏”的数十人里,约有八成为岷江彭山江口段沿岸的村民。若不是警方证实,很少有人能想到,有些白天还扛着锄头的村民,一到晚上,就摇身变成了盗宝人。
起初,江口发现银锭后,一些村民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用铁锹、锄头等农具,在岷江河滩上掏挖、捡拾些价值不大的小铜钱、小银饼等物件。但时间一长,在利益驱使下,他们或以亲属关系,或以兴趣爱好,或以资源渠道等为纽带纠集在一起,从各种渠道学习掌握了一定的水下考古知识,购买潜水服、氧气瓶、铅块、金属探测仪和成分分析仪等专业水下考古工具,并到成都、遂宁等地潜水基地学习潜水技术。为了增加潜水时间和深度以便盗挖到更多、更好的东西,个别盗挖团伙还拉拢了曾从事过潜水职业的人员一起参与盗挖。
33岁的彭山人李大强因从事过潜水职业,先后与几个盗掘团伙合作过,在众多的盗掘团伙中,他可谓“战功赫赫”:下水数十次,不仅挖出了“金老虎”印章,还挖出了金册、“西王赏功”钱币等多种文物。
在没有加入盗掘大军之前,李大强曾在某单位上班,一年的收入一万多元,这样的生活显然对他没有太多的吸引力。
此时,51岁的江口人郑红枫出现了。2012年,彭山饮水工程挖出部分文物后,他便动起了脑筋,先后找到了江口渔民周珏和另一名彭山商人黄鑫,一起商量到岷江“寻宝”,从事过潜水行业的李大强顺势加入。
人员确定后,每人出资1.5万元,郑红枫等人前往成都、武汉等地,订制了潜水服、氧气瓶、木船、金属探测仪等装备。简单分工后,四人的“寻宝之旅”就这样开始了。
从2012年年底开始,除了涨水、下雨之外,只要不是洪水季节,郑红枫、李大强等人基本上一周去岷江挖三四次,一般都是晚上九十点钟去,挖两个小时左右就走,因为一人每次下水只能坚持40分钟左右,一个氧气瓶的容量差不多能供一人下四次水。
李大强记得,第一次挖到东西是2012年12月21日,下水后,周珏挖到了一个银锭,卖了7万多元,四人迅速将钱平分。投资小,收益高,见效快,这样的生活刺激着他们的肾上腺素。
2013年1月,李大强在江底挖到几个银锭,售出后四人平分;2013年3月,李大强下水,先后挖到金、银“西王赏功”钱,由黄鑫卖掉后四人平分;2013年清明节前后,李大强两次下水,挖到“金老虎”印章,卖得近800万元,李大强和郑红枫平分;2013年9月、10月,李大强先后挖出多个银锭,由黄鑫卖掉后四人平分;2013年年底,李大强、郑红枫、周珏三人挖出了“西王赏功”牌、金册、银锭等;2013年年底至2014年7月、8月,李大强、郑红枫大概下江底挖了30多次;2014年下半年开始,李大强等人下水的次数就不多了……
不只是李大强,为防止被文管部门巡查人员发现,涉案的10余个盗掘团伙的盗掘方法基本上如出一辙:每次作案均在夜深入静的时候,在浅水区域就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扫滩”,发现金属物品之后,直接进行挖掘;深水区域则通过穿潜水服、背氧气瓶等方法,潜入江底挨个“打围”(用木头桩子将江底一块区域围起来),先将淤泥、河沙等杂物清除,再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探测并盗窃文物。
实际上,郑红枫、李大强等人知道,他们从岷江底挖出的东西是文物。但巨大的利益面前,法律的底线被他们抛到了脑后。
2013年清明节,下水之前,郑红枫和李大强等几人特意在江边祭拜了张献忠,然后和往常一样,李大强选择在夜色的掩护中下水挖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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