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体情况
第一节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随着数字信息化技术的迅猛发展,人类社会逐步进入信息时代、大数据时代,将数字技术运用到文物保护工作中成为大势所趋。
2016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实现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延续历史文脉;加快建设数字中国,加快公共数字文化建设。
2016年4月,习近平主席对文物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各级文物部门要不辱使命,守土尽责,提高素质能力和依法管理水平。2016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提出加快文化资源数字化进程,进一步推动文化信息资源库建设,深化文化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2018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发挥投资关键作用,加大制造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加快5G 商用步伐,加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4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明确了“新型基础设施”的概念:新型基础设施,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数字化工作作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被提升到了新的高度。
2021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强化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文物科技创新,加强世界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单位、考古遗址公园、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迎接数字时代,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推进网络强国建设,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围绕强化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支撑,布局建设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等新型基础设施。
2021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提出:建设国家文物资源大数据库。系统整合全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数据库、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库、革命文物数据库等,加强文物资源大数据应用。将文物资源空间信息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加强文物数字化保护,以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馆藏一级文物等为重点,推进相关文物信息高清数据采集和展示利用。完善全国考古发掘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文物数字化标准规范体系,健全数据管理和开放共享机制,加大文物数据保护力度。支持国家和省级文物数据中心、重点文博单位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文物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从“十三五”到“十四五”,文物保护工作和数字化工作长期受到国家重视,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数字化项目也在此背景下启动、展开并逐步深入。
二、组织实施
2015年底,河北省文物局开始部署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数字化工作。
2016年,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数字化项目正式启动,河北省文物局委托河北省文物与古建筑保护研究院承担实施。在河北省文物局的指导下,河北省文物与古建筑保护研究院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建立数字化项目组,全力保障项目工作顺利开展。
河北省文物与古建筑保护研究院作为项目责任单位,制定项目总体规划,综合考虑项目周期、工程性质与规模、场地条件与气候等各种因素,制定各年度实施方案,确保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河北省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不含世界文化遗产)的数字信息采集工作任务。
三、工作内容
本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是:采用照片、视频、VR 全景、摄影测量建模、三维扫描等数字技术手段,对河北省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不含世界文化遗产)以及价值较高、数字保护需求紧迫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数字信息采集,并对文物保护单位相关管理信息进行调查评估、对相关档案资料进行数字化整理归档;建设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数字化平台软件系统,存储、展示文物保护单位数字技术信息成果,并对相关技术数据成果进行分析、评估。
(一)实施对象
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数字化项目的实施对象为河北省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不含世界文化遗产)以及价值较高、数字保护需求紧迫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主要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河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两个级别,是本项目的主要实施对象。部分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属于长城、大运河、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明清皇家陵寝等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要遗产点段,计划后续列入世界文化遗产数字化项目,因此未纳入本项目的实施对象。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当地文物管理部门要求增加了工作内容,对部分价值较高、数字保护需求紧迫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实施了数字预防性保护。项目实施对象的灵活调整,一方面及时地满足了当地文物管理工作的迫切需求,另一方面也对数字信息技术在文物管理工作中的应用起到了一定的推广宣传作用。
(二)数据内容
文物保护单位的采集内容主要包括基础数据、管理数据和现状数据三部分。基础数据包括记录档案、工程资料、研究文献、其他资料等。
记录档案:即文物保护单位的记录档案。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搜集整理的记录档案主要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河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等。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是专业人员用文字、图表、摄影材料、录像、拓片、摹本及其他信息载体等形式,对文物保护单位本身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进行科学、准确、翔实的记录。一份准确科学的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是文物保护单位价值呈现的重要实物载体,不仅完整地记录了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演变历程,而且传递着重要的历史信息,是文物“四有”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本项目文物保护单位基础数据板块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工作是文物工作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通过前期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搜集、查阅、整理以及电子化的工作,进一步深入了解采集对象的各方面情况,为后续确定文物本体技术数据采集重点、选择数字技术路线选择等奠定了基础。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数据在基础数据采集工作中,乃至整个数据采集、整理、编辑、制作过程中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工程资料:即与文物保护单位相关的工程类资料。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搜集整理的工程资料主要是与采集对象(文物保护单位)相关的设计资料、规划资料、施工资料和考古资料等。文物保护单位所累积的历次保护工程资料,如同就诊者“病历本”,对于后续每一次“复诊”、“大夫开方拿药”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本项目将文物保护单位工程资料搜集、整理、电子化等工作作为基础数据板块的一项重要内容,以促进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资料科学规范管理,为后续的文物保护工程实施提供“病例”参考、借鉴。
研究文献:即与文物保护单位相关的研究类文献成果。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搜集整理的研究文献主要是与采集对象(文物保护单位)相关的古籍方志、著作、论文等。围绕采集对象所产生的一系列研究文献成果,对进一步阐述文物保护单位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以及科学合理地推动相关保护利用工作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本项目在文物保护单位基础数据板块组织构架中,将研究文献单独列为一个数据单元,以强化对相关研究文献的系统梳理,加强社会各界对文物保护单位的价值认同,提高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利用、研究水平。
管理数据包括“四有”情况、“三防”情况、使用情况等。
“四有”情况:文物“四有”是指文物保护单位应当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国文物保护古迹保护准则》以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工作规范》等均对文物“四有”工作的重要意义给予了详细的阐述。文物“四有”规范工作是国家依法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保护管理的基本措施和保证,是我国文物工作的重要内容。本次“四有”情况调查,对于深入了解各文物管理部门工作情况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防”情况:文物“三防”指的是消防、安防、防雷三项安全保护工作,文物安全是文物保护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本次文物保护单位“三防”情况的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监控设施、避雷设施、消防设施、用电设施等情况。本次“三防”情况调查工作对于全面了解和掌握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保护工作情况具有重要意义。
使用情况:文物保护单位的使用情况主要包括办公场所、开放参观、宗教活动、军事设施、工农业生产、商业用途、居住场所、教育场所、无人使用、其他用途等。本次对文物保护单位使用情况的调查工作,有助于促进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科学合理利用,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活起来,继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现状数据主要分为信息总览、总体布局、文物本体和附属文物等数据板块。
信息总览:以文物保护单位的代表性照片、文字简介等,简明扼要概括、展现文物保护单位的基本信息。
总体布局:主要以航拍照片、俯视正射影像图、卫星图、视频、VR 全景等数据,记录、展示文物保护单位的总体布局及周边环境现状。
文物本体:主要以照片、正射影像图、摄影测量模型、三维扫描点云等数据,记录、展示文物保护单位各文物本体的现状。
附属文物:主要以相关的照片、正射影像图、摄影测量模型等,记录、展示文物保护单位各附属文物的现状。
(三)技术手段
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数字化项目的基础数据和管理数据主要依靠资料搜集整理、调查记录等手段获取。现状数据采集是数字化项目的工作重点,为实现对文物现状全面、真实的记录,做好文物数字预防性保护工作,项目组采用了照片、视频、VR 全景、摄影测量建模、三维扫描等多种技术手段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现状数据进行采集。照片:以拍摄照片的形式全面记录文物保护单位的保存状况、时代特征等信息。视频:以拍摄视频的形式记录文物保护单位的现状,形成动态、直观、更具宣传效果的数据成果。
VR 全景:利用VR 全景摄影技术对文物本体结构及外部环境和建筑布局进行记录。摄影测量建模:以摄影技术采集文物保护单位的色彩、纹理、结构等数据生成模型,并在此数据基础上制作正射影像图和三维展示视频等。三维扫描:通过三维扫描技术获取采集对象的高精度点云数据,并在此数据基础上制作点云正射影像图和三维点云展示视频等。
(四)平台软件建设
建设相关平台软件系统,将技术数据成果录入软件系统,实现采集数据的安全存储与高效展示,并在此基础上对数据成果进行初步分析,完成对文物保护单位管理状况的评估、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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